近日,江苏银保监局、江苏省科技厅、工信厅、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科技金融深化年”活动的通知》(苏银保监发〔2023〕11号),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深化年”活动。
(资料图)
图源 视觉中国
《通知》提出,全省银行业保险业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精准性、可得性、适配性,2023年要努力实现融资余额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持续优化和保险保障明显增强等目标,为科技企业、科研人员等创新创业营造普惠、优质、便捷的金融环境。
《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对标找差,开展机构自评估。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对《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46号)实施一年半以来的情况进行自评估,对标找差,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是夯实基础,深化服务机制建设。支持银行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与科技企业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客户准入、贷款评审、激励奖惩等工作机制。支持保险公司提高科技保险专业服务能力,积极探索通过科技保险共保体机制提升承保能力。
三是聚焦重点,深化金融产品服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科技人才的金融支持,提升服务专业性、精准性。
四是积极探索,深化服务模式创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科技金融前移服务模式;聚焦创新联合体龙头骨干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创新主体金融需求,探索对全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的金融支持方式;通过主动加大金融资源投入,用好配套政策,探索科创金融创新模式,支持南京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五是主动服务,深化特色宣教活动。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努力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品牌,加大对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宣传力度,提高科技企业对金融服务的知晓度;开展常态化对接服务,促进金融资源精准匹配企业有效需求。要求省银行业协会、省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培训交流平台建设,积极总结推广良好经验做法。
《通知》明确,各级银保监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科技、工信、知识产权部门协调联动,结合地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举措做好“科技金融深化年”活动统筹推动工作;各级科技部门要及时与银行保险机构共享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信息;各级工信部门要通过银企对接、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与专精特新企业双向推介,“一对一”深度对接;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通过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补费政策、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流程等措施,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工作。
通讯员 张雪 陈冬娟 蔡友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马燕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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